为促进我市数据外包产业规模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人社局起草了《石嘴山市促进数据外包产业发展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szsrskszx@163.com
(二)邮寄地址:大武口新区科技信息中心7楼715室
(三)电话及传真:0952-2012599 2020156(传真)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7日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石嘴山市促进数据外包产业发展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促进我市数据外包产业规模发展,吸引、鼓励更多青年英才及社会劳动力会聚石嘴山市数据产业园创业创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石嘴山市注册成立或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依法纳税的数据外包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区内外中高职院校、劳务中介组织及个人。
第三条 鼓励社会力量在石嘴山市投资建设职场。对为企业提供拎包入住条件的社会力量,按照职场规模,每新建100个普通坐席且投入使用,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
第四条 鼓励院校与数据外包企业共建就业实习基地。校企共建30人及以上的定向班、订单班,且整班安排顶岗实习,给予院校1万元奖励。安排学生实习连续4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600元一次性给予院校奖励。根据院校每年输送见习实习生数量和企业实际留用率对院校进行绩效评价,对排名靠前的院校给予1万元奖励。
第五条 对顶岗实习的学生,按实际在岗时间,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生活性补贴。
第六条 鼓励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向企业推介劳动力。市内外各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每向企业成功推介1名高校毕业生或社会劳动力(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300元给予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一次性奖励。一次性组织50人及以上市外劳动力来企业就业,补贴包车输转费用。
第七条 鼓励企业扩大规模带动更多劳动力就业。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稳定就业6个月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按每增加100人给予企业3万元奖励,最多不超过100万元。
第八条 对企业职工,每年最多可免费参加3次不同工种、不同级别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培训经费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渠道支付。
第九条 企业建设发展中,可按相关规定享受自治区服务业引导资金贷款贴息。对上规上限企业,按照《中共石嘴山市委员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石党发〔2018〕31号),给予企业技术改造和对标升级相应补助和奖励。
第十条 各企业可参照政府补贴标准,对推荐大学生或社会劳动力到本企业就业(实习)的大中职院校、劳务中介组织或个人给予相应补贴。
第十一条 以上补助政策不溯及既往,院校、劳务中介组织、个人及企业之间不得因同一用工人员多头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第十二条 补助资金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经人社、财政部门审查核实后予以兑现。鼓励县区自行出台政策,资金由县区自筹。
第十三条 本办法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