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11/2021-00018 | 文号 | 市人社行决撤字〔2021〕1号 | 生成日期 | 202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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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人社局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人社局 |
我局于2021年9月27日向刘尚存送达了《责令退还养老保险金决定书》(编号:2021-003号)。2021年11月22日,刘尚存向市人民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经我局复核研究决定,撤销我局作出及已送达的《责令退还养老保险金决定书》(编号:2021-003号)。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行政决定决定书(市人社行决撤字〔2021〕1号)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撤销行政决定决定书(市人社行决撤字〔2021〕1号).pdf